石家庄论坛's Archiver

老敖 发表于 2007-3-25 21:57

校干频落马拷问高校防腐体系

校干频落马拷问高校防腐体系

  在杭中茂和杨佩剑之前,我们能够排出一个长长的高校高级领导落马的单子。

  2004年9月,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余万;

  2004年7月,南理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基建处长李兴荣涉嫌巨额受贿被批捕;

  2004年,宝鸡文理学院原党委副书记董建英(副厅级)、副院长海焕智(副厅级)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2003年11月,原延安大学校长惠延德(正厅级)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3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原副校长李良晨(副厅级)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

  2003年,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化勇(副厅级)因受贿罪沦为阶下囚。

  2003年2月,原同济大学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10年徒刑。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1年到2004年,光陕西一省高校就栽了两个正厅级领导和4个副厅级领导。

  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从前受人尊敬的高等学府的校长、高层领导往往头罩教授专家光环,怎么会前赴后继蜕变成贪官?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步伐的加快,以及扩招带来的利益驱动,高校基本建设逐年增加,许多学校进行了迁址或扩建。正是这种火热的基本建设,为巨额行贿受贿提供了空间。综观这些频频倒下的高校领导的经历,能够发现一个共同点:他们要么是一校之长,要么是学校分管基建的领导。南京财大副校长刘代宁是在建设仙林大学城新校区时出的事,与无锡商院的两个院长落马如出一辙。

  有关人士分析,随着高校改革的步伐加快,高校作为独立法人单位,自主权力越来越大,学校领导拥有财物支配权、招投标决策权和工程管理、验收权,自然而然地成了建筑商拉拢腐蚀的主攻目标,也成了自身容易腐败的主要群体。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位教授分析说,“在无锡商院,杭中茂是个说一不二的角色,领导班子配备不齐,纪委只有一位退休后返聘回来的老先生,杭中茂随时都可以解聘他,让他如何监督院长和副院长?”

  无锡市纪委的一位相关人士认为,尽管大学校长在文化层次、思想素质高于一般官员,抵御能力相对较强,但他们也是人,也有人性的弱点,靠自律能解决部分问题,但关键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预防犯罪。

  据悉,在南京高校职务犯罪的数量逐年攀升的背景下,南京检方从司法实践角度曾提出如下预防建议:一、尽快完善招生费用的有效管理机制;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三、对财务、基建、采购等重要岗位人员要实行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四、严格审计监督制度;五、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值得各地高校借鉴。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