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我们教师上街头卖艺乞讨的?
[color=Blue][size=3]新闻中的主人翁陈平福,是技校数学老师,49岁了,教了应该有二十年以上的书吧,到老来时,到儿要读大学时,却弄到了要上街头卖艺赚钱的境地,用自己平时爱好的小提琴在街头乞讨,我想我们的陈福平老师在拉小提琴的同时,无论他拉出的是多么动听的多么喜庆的曲子,我想他的心一定是酸的。如果能够有别的选择,我想为人师表的陈老师不可能会走到街头做起卖艺乞讨这一行档。那么,是谁让我们这以传道守业的师者上街卖艺的呢?首先,我们看到的是钱,陈老师卖艺,就是为了要钱还债,就是为了要钱供儿读书。作为一个教数学的老师,他卖的是小提琴之艺,也许他的小提琴真的出神入化,但无论怎样说这都不是他的专业,更未能称得上“小提琴家”,也就是说,小提琴这艺,并不是他的专长,他卖不出什么,如果真能卖或很能卖的话,我想他应该会像某些钢琴专业的老师们一样选择做家教或开班什么的,远比这街边等着人家的施舍强上百倍。所以,陈老师卖小提琴的艺,他靠的只是这一声乐引起人们的注意,引起人们的怜悯,进而引起人家的施舍,想的就是路人能停留片刻,给他送上一张或大或小面额的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的人民币。
这就是钱在作怪。钱不是万能的,但无钱却万万不能。我想,我们的陈老师应该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如果真是那样,他应该不可能到了49岁还能守着这一清水不足的职业来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与材学。但是,临老时,当面临着生活的困境时,我们陈老师才真正知道,无钱是万万不能的道理。没钱,病也看不了,没钱,儿子书也读不完。作为老师,他应该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病,再贵也是要看的;作为老师,他同样知道,知识就是力量就是财富,虽然这用在他自己身上可能不灵念,但他起码不想这一真理不能让儿子去体会,所以无论如何,书也要让儿子读下去的。教了一辈子师的陈老师,到了49岁才知道,原来,看病是这么贵的,原来,孩子读书是需要这么多钱的,而对比这些,更让他知道,自己的工资竟是这样少的可怜。到最后才发现,自己那么点工资,连看个病连供个儿读书都不够。
于是,我们的陈老师借钱看病了,我们的陈老师借钱让儿子上学了。作为老师,为人师表,诚信是不可少的,借钱要还是硬道理,能赚钱的,如果不犯法,再苦再累再丢脸,陈老师也要去做了。包括上街头卖自己并不是很擅长的小提琴。
其实,现在社会的医保已经开展到农村了,但作为老师为什么看个病都还要自己掏5万多呢?这明显是老师的福利没有保障。像那杜校长说的轻巧:“作为老师,去上街卖艺乞讨,感人之余也有些不妥之处,最好还是不要继续乞讨。”陈老师不知道这道理?这是他想的?如果老师像公务员一样有医保等福利,陈老师就不用举债了吧;如果学校能为陈老师想足办法,陈老师的困难也应该解决了吧;如果老师的工资再高一点,到了49岁的年龄,手里总有点余钱了吧;如果医药费再低一点,陈老师欠的债也不会那么多了吧;如果学费不用那么高,陈老师用自己的工资供儿上学也不用那么困难了吧……这些如果,只要有一个,我们的陈老师就应该不想也不可能会走上街头卖艺乞讨,但这都是如果,是设想的是空想的如果,一切都没有发生的如果。
如果细观教育届,在几百万的师资队伍中,会有多少这样处在生活困境中的老师?陈老师上街头拉小提琴了,他的所作所为因为新因为奇因而有了新闻价值,也因此得到了社会各届的关注和帮助,但那些还没有得到帮助的生活在困境中的老师们呢?是不是也要他们哪天拿着吉他什么的上街头?
教师,是传道授业者,是学生是青年的榜样,是社会的楷模,但这一切的前提,都应该是在生活有保障的前提之下,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义务教育法》今日实施了,其中的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那一条是显眼很得人心的,但愿这一法律能做到有法必依,但愿我们的老师们能生活过得更好点,但愿我们以后不会再有老师因为生活的困境而上街头卖艺乞讨。[/size][/color] 这是什么世道啊?
当教师当到这份儿上,让人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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